西宁近1.5万只狗要报“户口”

  8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9月1日起,西宁市公安局对犬只实行电子化管理的模式,即在所养犬只体内注射电子芯片,强化全市犬管工作,在西宁市养犬管理办证中心暨西宁市动物检疫站一楼(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245号)正式启动养犬管理办证工作。这意味着市区内近 1.5万只狗将领到自己的“户口”。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方式的转变,居民、企业饲养犬只的现象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涉及犬类的犬扰民、犬伤人、随地便溺、传播各种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狂犬病等各类问题日益凸现。   为有效缓解因养犬引发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倡导市民依法、科学、文明养犬, 2007年3月1日我市施行《西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对犬只实行电子化管理模式,警方对全市的犬只开展摸底登记、调查工作,全市共登记各类犬只14583只。   带齐相关手续申请   市区犬只登记办证工作自9月1日起, 12月31日前完成。湟源等三县城区的养犬办证工作待定。   养犬人办理养犬审批登记手续时,需给公安部门提交犬只来源证明,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本市证明,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

  8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9月1日起,西宁市公安局对犬只实行电子化管理的模式,即在所养犬只体内注射电子芯片,强化全市犬管工作,在西宁市养犬管理办证中心暨西宁市动物检疫站一楼(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245号)正式启动养犬管理办证工作。这意味着市区内近 1.5万只狗将领到自己的“户口”。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方式的转变,居民、企业饲养犬只的现象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涉及犬类的犬扰民、犬伤人、随地便溺、传播各种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狂犬病等各类问题日益凸现。

  为有效缓解因养犬引发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倡导市民依法、科学、文明养犬, 2007年3月1日我市施行《西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对犬只实行电子化管理模式,警方对全市的犬只开展摸底登记、调查工作,全市共登记各类犬只14583只。

  带齐相关手续申请

  市区犬只登记办证工作自9月1日起, 12月31日前完成。湟源等三县城区的养犬办证工作待定。

  养犬人办理养犬审批登记手续时,需给公安部门提交犬只来源证明,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本市证明,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或其它合法证明,《犬类免疫证》。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还应提交《残疾人证》。

  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给犬办证

  为了方便群众给犬办证,市公安局与市农牧局沟通、协商后,决定实行一站式服务。即养犬人在对所养犬只进行检疫免疫后,现场即可交纳养犬管理服务费、注射电子芯片、办理《养犬登记证》、领取养犬牌。

  同时,养犬人应当在申领《养犬管理登记证》之日起的次一年内携带犬只、《养犬申请登记表》、《养犬管理登记证》到西宁市犬类办证中心进行年审、年检。实行一年一审制度。

  大型犬、烈性犬饲养有禁区

  《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市、县城市建成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第7条规定:“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审批登记和免疫,一般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第9条规定:“重点管理区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饲养的导盲犬、残疾人饲养的扶助犬的犬除外。”

  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应当携犬到西宁市动物检疫站对所养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审批办证、领取电子犬牌。建成区自然村内的独门独院、看家护院的犬除外。

  哪些是大型犬烈性犬

  重点管理区内?穴城市建城区?雪原则上应饲养成年体高60厘米以下(包括60厘米)的小型玩赏犬,不得饲养成年体高超过60厘米的大型犬只。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规定的5类39种烈性犬(城中村内独门独院居民家中看家护院的犬、军警犬、各类护卫犬和残疾人使用的导盲犬、扶助犬除外):

  (一)獒犬类:藏獒犬、扭波利顿、巴西菲勒、法国波尔顿獒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国斗牛獒犬。

  (二)斗犬类:比特犬、土左犬、牛头更、美国斯塔福斗牛更、斗牛犬。

  (三)牧羊犬类:中亚牧羊犬、德国牧羊犬、克罗地亚牧羊犬、塔塔尔牧羊犬、卡斯特牧羊犬、皮尔迪牧羊犬、伊利里亚牧羊犬。

  (四)猎犬类:阿富汗猎犬、伊卑萨猎犬、爱尔兰猎狼犬、法国猎犬、卡累利亚猎熊犬、德国猎更、苏俄猎狼犬。

  (五)其它烈性犬种:杜宾、拳师犬、罗威纳犬、大丹犬、英国狐、葡萄牙善泳犬、秋田犬、比利时玛莉诺斯犬、伯恩山犬、罗德西亚背脊犬、阿里埃日犬、刺毛犬、爱尔兰塞特犬、其它尚未知名的烈性犬种。

  给犬办证要缴费用

  一般犬只(指除烈性犬以外、成年体高60厘米以下的小型玩赏犬)每只收取养犬管理登记服务费400元(含注射电子芯片、电子养犬牌、《养犬管理登记证》的费用)。每年参加年检,年检费为每只犬每年200元。

  大型犬、烈性犬每只收取养犬管理登记服务费600元。年检费每只犬每年300元。在重点管理区内,凡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重要仓储单位、动物表演单位、科研、医疗卫生单位、建筑工地等因工作需要所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等犬只也要缴纳养犬管理登记服务费和年检费。

  犬只繁育饲养基地的犬只,《养犬管理登记证》实行大证管理(即一个饲养基地根据犬只饲养规模,只办一个《养犬管理登记证》,不单独对每只犬办《养犬管理登记证》),其收费标准为:饲养规模在10只以上、30只以内的,《养犬管理登记证》每证收费2000元;饲养规模在30只以上、50只以内的,《养犬管理登记证》每证收费3000元;犬只繁育饲养基地饲养的犬只,不实行年检制度,也不缴纳年检费。

  不按规定养犬要受罚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不按规定给所养犬只办证,或在禁养区饲养犬只的要受到处罚。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由公安部门没收犬只,并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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