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在上海网红宠物门诊洁牙去世一事 网络发声后,我...

接上一篇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211672300/这篇写在11月17号10月8号,我带猫咪王哥去徐汇区斜土路农科院动物门诊部(上海申丰畜牧兽医科技有限公司动物⻔诊部)洁牙,听从医院的要求给王哥做了所有术前检查都合格,还没正式洁牙就在医院去世了。 10月27号,我们在网络上发声。我提出了几个疑点1,院方提供的关键监控是没有时间标志,剪辑过并出现近20次跳帧。2,是否过渡消费宠物?4月30号,王哥牙结石被美国兽医判定“非常轻微”,只有 到1级(满级4级);9月18号,王哥牙结石被农科院门诊部的主治医生判定为 3级,称必须要做洁牙才能去除。这个可能性有多大?小王哥真的需要这个手术吗?3,关于院方操作是否规范从王哥麻醉到最后抢救无效,没有任何的监护记录。麻醉方案超过权威麻醉指南推荐用量。术前没有充分介绍麻醉风险,甚⾄没有⼀个⼈通知我术前要断⻝断⽔。 但在院长的信中,我没有收到任何以上问题的正面回复,院方也没给我们完整的监控。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宠物主人,我只想要和猫咪一起简单快乐地生活。 我幻想过无数次,如果回到家,我的小王哥还在门口等我该多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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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写在11月17号

10月8号,我带猫咪王哥去徐汇区斜土路农科院动物门诊部(上海申丰畜牧兽医科技有限公司动物⻔诊部)洁牙,听从医院的要求给王哥做了所有术前检查都合格,还没正式洁牙就在医院去世了。 10月27号,我们在网络上发声。我提出了几个疑点:1,院方提供的关键监控是没有时间标志,剪辑过并出现近20次跳帧。2,是否过渡消费宠物?4月30号,王哥牙结石被美国兽医判定“非常轻微”,只有 到1级(满级4级);9月18号,王哥牙结石被农科院门诊部的主治医生判定为 3级,称必须要做洁牙才能去除。这个可能性有多大?小王哥真的需要这个手术吗?3,关于院方操作是否规范:从王哥麻醉到最后抢救无效,没有任何的监护记录。麻醉方案超过权威麻醉指南推荐用量。术前没有充分介绍麻醉风险,甚⾄没有⼀个⼈通知我术前要断⻝断⽔。 但在院长的信中,我没有收到任何以上问题的正面回复,院方也没给我们完整的监控。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宠物主人,我只想要和猫咪一起简单快乐地生活。 我幻想过无数次,如果回到家,我的小王哥还在门口等我该多好;如果小王哥还能在我身边打着呼噜睡觉该多好;如果我还能抱着她,听着她的小心脏一下下跳动该多好…… 在与医院的拉扯中,在艰难的取证过程中,甚至在写文章一遍遍回忆出事经过时,都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悲愤与压力。 明明我带猫咪来医院,是想给她更好的明天,我没有想到我的小王哥会连最基本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在网友和朋友们的帮助下,我们获得了一些新的信息,结合着院长给出的信,我们有了新的质疑。

院方称小王哥去世是麻醉过敏,医院操作没有任何过错。可是在王哥出事五天前,10月3号在农科院动物门诊部,一只约克夏狗狗也是洁牙麻醉出了事故,命悬一线,幸好最后抢救回来了。10月8号,我家王哥麻醉出事时,她家狗狗刚出院。 这位院长早上才把“麻醉过敏”、“极低概率”、”院方没有任何过错”的说辞跟这个约克夏的主人讲过,晚上又以相同的口吻跟我们重复了一遍。 而根据宠物健康网的报道,只有十万分之一的动物会出现麻醉过敏的症状,其中还包括很轻微的症状,比如水肿。请问十万分之一概率的麻醉过敏,为何在农科院门诊部五天内就有两起且危及生命? 近年,所谓“麻醉过敏”导致宠物死亡案例在国内频频发生。对此,好几个兽医告诉我“麻醉过敏是无能兽医的万能借口”。

11月1号,我们应派出所通知,和主治医生就那一耳光的事情调解。因不构成轻微伤,本应罚款两百元。后来在派出所调解下,双方给出了道歉信和谅解书。

在与主治医生直接交流时,她曾要求我们澄清两件事作为谅解条件(后医生本人表示不再需要): 第一件事是院⽅当时一而再,再而三的“轻伤一级”的说辞,主治医生本人表示根本不知情。甚至验伤单本身,她也是调解前一两天才拿到,院长之前根本没有看到过验伤单,他口中“连夜验出轻伤一级” 更是无从谈起。

院方为了对消费者施压,竟欺瞒,利用自己的医生来夸大事实,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调解之前我们多次与院方沟通中要求见主治医生,院方不愿意的原因,我们现在也了解了。甚至而后表示如果我们没有和解的诚意,他们也不再拦着医生要求警方继续追诉我的责任了,更是莫须有。 第二件事是主治医生表示麻醉药是麻醉师马某某开的,整个麻醉程序也是他负责的,整个麻醉程序主治医生本人并不了解,她不对麻醉造成的死亡负直接责任。 主治医生在调解当天表示 “麻醉是一个很深奥的事情,都是交给麻醉师来做的”,而我们本来就对麻醉师资质有所疑虑,之前跟院方约谈院方以“担忧人身安全”拒绝麻醉师与我们见面,所以我们只能打电话去动监所查询, 惊讶的发现根本查不到马某某在这里有注册兽医执照!一个没有注册到门诊的医生竟然可以开具出处方麻醉药??

这只有四种可能,但最终都指向农科院门诊部涉嫌违反《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a, 马某某是执业兽医师, 却没有注册到农科院门诊部就开展诊疗活动并开出处方麻醉药品,违反《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14条。

b, 马某某是助理执业兽医师(动监所没有助理执业兽医师的数据), 但开具麻醉药品,违反《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c, 马某某不具备任何执业兽医资格即开局处方麻醉药,违反《执业兽医管理办法》,非法行医。

d, 主治医生在不了解麻醉方案情况下即由他人代开(马某某)处方麻醉药品,违反《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7条。

我们了解到马某某非常年轻,刚毕业三年。院长曾说,这个马某某一直给医院做麻醉培训。主治医生也说,医院一般流程是马某某负责麻醉。让我诧异的是,院长信中标榜自己专业的农科院动物门诊部,负责麻醉培训和麻醉流程的竟然是一个没有注册执照到门诊且刚毕业三年的人!

院长信中说:“这次药物的选择我们也有相关标准的佐证和支持(美国猫科兽医协会(AAFP)2018年的麻醉指南和美国动物医院管理协会(AAHA)2020年的犬猫麻醉及监护指南)。关于这个诱导麻醉的药物品类及用量,我想你们也有征求美国兽医的意见,我们相信从药物本身选择和用量而言,是不会有兽医提出非议的。”

而事实真的如此么?

而一位美国兽医学博士在读生告诉我们,院方所用的镇静药多咪静不能给猫静脉注射。我们去查阅了院方使用的镇静进口药多咪静,厂商药品说明书明确表明猫要肌肉注射,狗可以静脉和肌肉注射。而院方把应该对猫肌肉注射的诱导麻醉药品静脉注射。

多咪静说明书上还写着,在猫疲惫应激时禁用。院长和主治医生都说过王哥当时应激。包括王哥电子病历里,血常规检验分析说“WBC, neu轻度下降,提示循环池/应激下急性消耗”。而院方把药品说明书上指明疲惫应激时禁用药,注射给了应激时的猫,且肌肉注射,静脉注射不分。

哆咪静说明书写着:“禁忌:禁用于具有下列症状的犬猫,包括心脏血管病症、呼吸系统病症,肝肾病症或由炎热、寒冷或疲劳引起的条件性休克、重度虚弱或应激。”

从药物用量来说,王哥当时被注射的术前镇静已经超过了院方所说的2018 AAFP麻醉指南。指南上清晰表明术前镇静,单独使用舒泰的剂量是2-3毫克每公斤,推荐肌肉注射,而诱导麻醉单独使用舒泰剂量是2-5毫克每公斤。但院方的术前镇静方案,是舒泰和多咪静联合使用,静脉注射2-4毫克每公斤。单单舒泰的剂量已经超过指南中术前针的剂量,达到诱导麻醉剂量。更别说院方还要联合使用多咪静,诱导还打算大剂量使用丙泊酚。

我们私下问了几位兽医,他们都质疑术前针剂量过度,已经达到诱导麻醉,并且诱导麻醉丙泊酚剂量也过大。

同时,院方援引的2018AAFP麻醉指南也明确表示,替来他明/唑拉西泮(舒泰的有效成分)静脉注射会产生深度的镇静到麻醉的作用,肌肉注射是更好的选择。

同时院方称可以佐证和支持他们的 2020 AAHA 麻醉指南明确指出:对于被镇静的病患动物关键点是,跟被一般麻醉的动物一样,需要得当的监护与维护治疗。而对于被深度镇静的病患动物,更是需要提供氧气面罩吸氧。

而我们的小王哥,本该肌肉注射更好的舒泰却静脉注射给了她,而根据院方援引的AAFP指南,小王哥这时候可能已经到达深度镇静,需要吸氧,但根据院方提供的手术病历,直到她粘膜发绀,需要抢救的时候,才开始吸氧。

而且,整个麻醉到抢救的过程,院方从头到尾都没有监护记录。

一位兽医表示:“没有监护记录就是逃不掉的错误。没有监护,根本不知要怎么抢救好吧。如果有监护,那就知道低血压了要用升血压药,低心率了用升心率药,没心率了要心肺复苏,呼末二氧化碳高了要增加通气,低了要增加循环。没有监护谁知道要怎么办。”

在院方后来补录的抢救记录里,抢救时“给予ati0.02ml”。ati即Antisedan是镇静药多咪静的逆转剂。院方急救时所用的Antisedan是一种进口药,官方网站给的说明书上明明白白写着:“use in dogs only”,即“只能用于犬类”。

包括镇定药多咪静说明书上也写着:“对于猫咪,antisedan并不是常规的逆转剂。有些猫咪在使用antisedan后出现了呼吸困难”。

令人诧异的是,农科院动物门诊部总共就三种关于麻醉的药,每种的用法/用量都不得当: 镇静药多咪静:把药品说明书上指明疲惫应激时禁用的肌肉注射的药,静脉注射给了应激时的猫。 镇静药舒泰:院方使用舒泰和多咪静联合作为术前针,本应两种药物剂量减半,但院方的麻醉方案镇静药不仅没有减量,单单是舒泰静脉注射已经到达深度镇静/诱导麻醉剂量。何况诱导麻醉还打算用大剂量的丙泊酚。 麻醉逆转剂Antisedan:把可能造成猫呼吸困难的,只批准给狗用的逆转剂给了猫用。 而且整个麻醉到抢救的过程,院方从头到尾都没有监护记录。以致抢救缺少依据。

我们向院方提出过两个诉求:1,道歉和承诺整改;2,赔偿,赔偿款我们去掉律师的费用,会全额捐给领养机构或小动物保护机构。(院方最后如果赔偿,我们会以王哥的名义公开捐出,欢迎网友监督)。

院长信中说:“我们从自身动物医学的专业角度而言,我们确实在王哥的诱导麻醉过程中不存在药物使用过错和医疗程序过错的情况。我们也无法因此提出不确实的道歉。”

“我们目前也无法回应和答应你们对于“赔偿”方面的需求”。

“按照医院的管理惯例,出于对动物逝去的缅怀同悲,以及对动物主人的共情和慰藉,我们通常是愿意和同意将动物主人已经付的款项给予退回,甚至我们可能愿意承担对动物的火化费用。” 请问院长,麻醉药使用不按照说明书,把肌肉注射药物静脉注射算不算过错?把应激时禁用的药给了应激的小王哥算不算过错?麻醉药用量过大,用法不当,算不算过错?全程没有监护记录,算不算过错?把只能给狗用的逆转剂给了猫算不算过错?我可以接受错误,但不能接受被敷衍和愚弄。 我想请问院方,一个透明、真诚的道歉过分吗?承认自己的不足,再调整改正,过分吗? 如果院方一直坚持这样的用药用量是对的,整个诊疗过程无任何过错,那未来不排除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更多的”麻醉过敏”可能出现。 宠物门诊既然标榜自己专业,那就该真正做到专业。既然想让这个行业更好,就要带头拿出负责任的态度。既然定价这么高,就该有对得起这个价位的专业性和责任心。

其实我也曾经想过,是不是就接受院方这个解释就算了?我还要生活下去,而且无论如何,我的小王哥都回不来了。但我还是想发声,想给王哥的小灵魂一个交代,也想让毛孩子家长们吸取我的教训,避免更多毛孩子遭王哥这种苦。

我知道现在国家还没有出台保护宠物的法律,我自己人微言轻,但我还是想发声,让宠物医院可以更加关注在如何精进自己的技术,而不是专注于网络营销。小动物的命也是命,在诊疗过程中因疏忽和不得当操作出现事故也应得到相应的公平交代。

即使院方差点给我发律师函,即使院长说:“但可能在需要而或不得以的时候,我们还是会选择进行网络回应和发出律师函。”

我真的不怕,也不能怕。

请大家帮我们转发扩散,让更多的毛孩子家长看到,让那些只知道营销的宠物医院看到。

在上一篇文章发出后,越来越多的相关受害家长找到我们,我们才发现,王哥并不是个例,这件事不仅只关乎我们。如果院方一直坚持自己所有诊疗过程没有任何过错,那不排除越来越多毛孩子会像去世的王哥它们一样。

再次恳请大家帮我们转发,帮我们找到这几位受害家长,也让更多相关受害家长看到,联系我们!一个人力量微小,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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